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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

應備表件

1、申請書。

2、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前項農業用地如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備註

分機:253

處理期限:14天

依據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