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轉作:每年一、.二期(每年1、8月)休耕轉作申請、完成勘查及造冊,處理計畫經費及核銷、計畫人員契約等事宜。
二、 受理有機農業:安心樂活新農業(推廣及資材)計畫、有機友善耕作農業計畫,申請、補助、核銷經費等事宜。
三、 受理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申請,審查、會勘、核發。
四、 辦理有機肥料苦茶粕採購案相關事宜(每年6~7月)
五、 辦理檳榔廢園轉作-申請、補助、核銷經費等事宜。
六、 辦理農民節活動(每年1月)-補助、核銷經費等事宜。
七、 6%撲殺熱粒劑財物採購、下鄉販售、病蟲害防治業務。
八、 農村再生
九、 台電植樹計畫、綠美化計畫
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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