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表件 1、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一式六份。 2、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登記謄本(土地持分或租賃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或租賃契約文件)。 3、實施地點土地位置圖、水土保持設施平面配置圖(包括挖填土石方區位、排水系統、擋土構造物、土方處理等)構造物示意圖及實施水土保持處理項目及數量明細表。 4、修建或改善道路之平面配置圖,各路段改善內容、數量等。 備註 分機:252、263 權責單位為苗栗縣政府,可就近至公所申請並轉送縣府辦理
應備表件
1、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一式六份。
2、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登記謄本(土地持分或租賃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或租賃契約文件)。
3、實施地點土地位置圖、水土保持設施平面配置圖(包括挖填土石方區位、排水系統、擋土構造物、土方處理等)構造物示意圖及實施水土保持處理項目及數量明細表。
分機:252、263
權責單位為苗栗縣政府,可就近至公所申請並轉送縣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