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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改良

應備表件

1、農地改良申請書。

2、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3、農地改良使用計畫書(敘明下列事項)

1.地段、地號、面積。

2.申請農地改良原因。

3.改良後生產計畫(擬種植作物種類、面積、產量)。

4.挖填方數量計算。

4、土地現況照片。

5、申請人(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6、土地使用同意書。

7、如屬農地重劃區經重劃點交後之土地改良,應檢附縣府之農地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原有土地與新分配土地對照清冊。
 
備註

分機:263

權責單位為苗栗縣政府,可就近至公所申請並轉送縣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