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應備表件 1、申請人印章、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當期作農戶種稻及 轉作、休耕申請書。若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存續期間之委託經營契約書或 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具合法經營權之證明文件。 3、若申請人屬參與小地主大佃農計畫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備註】 聯絡電話:752104分機251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農業災害查報 救助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應備表件
1、申請人印章、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當期作農戶種稻及
轉作、休耕申請書。若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存續期間之委託經營契約書或
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具合法經營權之證明文件。
3、若申請人屬參與小地主大佃農計畫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備註】
聯絡電話:752104分機251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農業災害查報
救助手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