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表件 1、戶口名簿。 2、納稅義務人印章。 3、扣繳憑單。 4、其他規定之證明、證件等。 備註 分機:243 1、申報日期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2、申報地點由本所財政課、里辦公處通知排定之日期及地點。 3、隨到隨辦。
應備表件
1、戶口名簿。
2、納稅義務人印章。
3、扣繳憑單。
分機:243
1、申報日期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2、申報地點由本所財政課、里辦公處通知排定之日期及地點。
3、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