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表件 開徵期間攜帶身分證辦理補發。(隨到隨辦) 備註 分機:242 1、房屋稅開徵期間:5月1日至5月31日。 2、地價稅開徵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
應備表件
分機:242
1、房屋稅開徵期間:5月1日至5月31日。
2、地價稅開徵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