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離婚或未婚,獨自照顧18歲以下子女。
2.中低收入戶雙親,照顧18歲以下子女。
應備表件
必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
※若是離婚或未婚,父母以申請人父母為準。
※若是中低收入戶雙親,父母以男方父母為準。
※已歿者請檢附除戶謄本。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一年內內頁影本(含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
※辦理前請先至郵局整理存簿,需刷至申請當日(先存錢或領錢再刷簿子,才會有進出紀錄)。
4、申請人無法親自前來,須檢附受託者身分證及印章。
視個案檢附文件:
1、學生證影本(16歲以上學生應附)。
2、身心障礙證明。
3、外籍配偶居留證、護照、工作證。
4、離婚協議書。
5、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