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表件 必備文件: 1、戶籍謄本(含申請人三代人口)。 2、申請人印章。 視個案檢附文件: 1、身障手冊。 2、學生證影本(國中以上在學學生)。 3、外配居留證、護照、工作證。 4、離婚協議書。 5、其他相關文件。 備註 每年1月初至3月15日前或7月初至9月15日前,請於辦公時間逕洽本所社會課。 審查標準:(每年調整) 全戶收入平均14,240元/月/人。全戶合計動產:15萬元/年/人。全戶合計不動產:650萬元/戶。
應備表件
必備文件:
1、戶籍謄本(含申請人三代人口)。
2、申請人印章。
視個案檢附文件:
1、身障手冊。
2、學生證影本(國中以上在學學生)。
3、外配居留證、護照、工作證。
4、離婚協議書。
每年1月初至3月15日前或7月初至9月15日前,請於辦公時間逕洽本所社會課。
審查標準:(每年調整)
全戶收入平均14,240元/月/人。全戶合計動產:15萬元/年/人。全戶合計不動產:650萬元/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