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表件 必備文件: 1、戶籍謄本(申請人及其一親等直系血親)。 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及其一親等直系血親)。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4.戶內人口印章。 視個案檢附文件: 1、身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國中以上)。 3、外配居留證、護照、工作證。 4、離婚協議書。 5、診斷書。 6、其他相關文件(例:入監證明、入伍證明)。 備註 隨到隨辦,請於辦公時間上午逕洽各里辦公處。 審查標準:(每年調整) 全戶收入平均16,304元/月/人。全戶合計動產:15萬元/年/人。全戶合計不動產:650萬元/戶。有事實足以證明生活陷困,經評估確有扶助之必要。 註:福助期間以6個月為原則,期滿前經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補助12個月,且同ㄧ事由以補助1次為限。
應備表件
必備文件:
1、戶籍謄本(申請人及其一親等直系血親)。
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及其一親等直系血親)。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4.戶內人口印章。
視個案檢附文件:
1、身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國中以上)。
3、外配居留證、護照、工作證。
4、離婚協議書。
5、診斷書。
隨到隨辦,請於辦公時間上午逕洽各里辦公處。
審查標準:(每年調整)
全戶收入平均16,304元/月/人。全戶合計動產:15萬元/年/人。全戶合計不動產:650萬元/戶。有事實足以證明生活陷困,經評估確有扶助之必要。
註:福助期間以6個月為原則,期滿前經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補助12個月,且同ㄧ事由以補助1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