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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105年度中低收入老人(年滿65歲)

符合條件

  • 1.5倍以下最低生活費:16303.5元/人(領7463元)
  • 1.5~2.5倍最低生活費:27127.5元/人(領3731元)
  • 動產:250萬以下,每增加一人增加25萬
  • 不動產:750萬以下

應備文件

  • 原始戶籍謄本(早期手抄本,內含申請人及其子女)
  • 郵局存摺影本(申請人雙方夫妻)須整理一年內資料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
  • 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

視情況而定具備文件

  • 身障手冊正反面
  • 學生證影本(高中職以上)須有104年第2學期註冊章
  • 入伍證明
  • 優惠存款本金存摺封面及內頁
  • 收容機構入住證明
  • 除戶籍謄本
  • 離婚協議書
  • 其他相關有利證明文件

 

*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各里辦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