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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應備表件

必備文件:

1、申請調查表、檢核表及個資同意書(公所提供)。

2、戶籍謄本(含申請人及其一親等直系血親及納稅扶養義務人)。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含申請人及其一親等直系血親及納稅扶養義務人)。

4、郵局存摺內頁ㄧ年內資料影本(含申請人及其一親等直系血親及納稅扶養義務人)。

5、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6、戶內人口印章。

7、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視個案檢附文件:

1、身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影本(國中以上)。

3、外配居留證、護照、工作證正反面影本。

4、離婚協議書。

5、診斷書。

6、其他相關文件(例:入伍證明、入監證明、入住機構證明、股票或投資相關證明文件)。
 
備註

隨到隨辦,請於辦公時間上午逕洽各里辦公處。

審查標準:(每年調整)

全戶收入平均7,632元/月/人。全戶合計動產:7,5000元/年/人。全戶合計不動產:350萬元/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