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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五租約繼承變更登記

應備表件

1、租約變更登記申請書(公所提供)。

2、租約書。

3、繼承人單方申請理由書(租佃雙方會同申請免附)。

4、繼承系統表。

5、非現耕繼承人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或現耕繼承人切結書)。

6、繼承人現耕切結書。

7、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所有繼承人戶籍謄本。

8、申請人印鑑證明。

9、委託書附具身分證影本(親自到所辦理者免附)。
 
備註

分機: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