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表件 1、申請書。 2、派下全員證明書(含派下全員系統表、派下現員名冊及不動產清冊)。 3、變動部分戶籍謄本。 4、變動前派下全員系統表4份。 5、變動前派下現員名冊4份。 6、變動後派下全員系統表4份。 7、變動後派下現員名冊4份。 8、財產權拋棄書(無則免附)。 9、規約(無則免附)。 備註 分機:219 應公告30日。
應備表件
1、申請書。
2、派下全員證明書(含派下全員系統表、派下現員名冊及不動產清冊)。
3、變動部分戶籍謄本。
4、變動前派下全員系統表4份。
5、變動前派下現員名冊4份。
6、變動後派下全員系統表4份。
7、變動後派下現員名冊4份。
8、財產權拋棄書(無則免附)。
分機:219
應公告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