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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輔導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提升個資保護意識及防護措施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若未採行 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 洩漏,或未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 人資料處理方法者,將依規定處以罰鍰,請業者注意遵守相 關規定,以免受罰。

*如欲瞭解「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 管理辦法」相關規範,可至財政部全球資訊網記帳士資訊(記 帳及報稅代理人資訊)專區查詢運用相關法規及表單。

*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如遇有個人資料安全事故時,應採 行適當應變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並自發現事 故時起算 72 小時內,檢附「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及紀錄 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財政部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