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鎮非都市土地(如山坡地、農牧用地、耕地等等),未經許可,請勿濫墾、濫伐、濫建或濫倒廢棄土廢棄物。 作土地的任何開發前,一定要先打電話到公所詢問相關問題。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才可施工。 違反相關規定將依區域計畫法裁處6萬~30萬不等的罰鍰,且必要時可連續處罰。 民眾在開發前請務必留心,通霄鎮公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