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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鎮游泳池配合縮短開放時間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0年4月12日府教體字第1100067941號函辦理。
二、考量本縣水情嚴峻,110年度學生游泳課程及體驗活動(含泳訓隊),於109學年度下學期暫緩辦理,並請公立游泳池縮短開放時間(至少每日自行縮短1小時,每週自行選擇1日閉館),後續視水情再行研議並函知各游泳場館及學校恢復營運時間及游泳課程,先予敘明。
三、依「苗栗縣通霄鎮游泳池委託管理」勞務採購契約之補充須知規定,泳池開放時間為上午6時至上午9時,下午16時至晚上20時;暑期開放時間為上午6時至晚上20時。(中午11時30分至13時30分休息)。週一及週五例休,遇國定假日休館。
四、為配合縮短游泳池開放時間,自110年5月1日起,經變更為上午6時至上午9時,下午16時至晚上19時;暑期開放時間為上午6時至晚上19時。(中午11時30分至13時30分休息)。週一及週五例休,遇國定假日休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