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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鎮游泳池收費標準

本鎮游泳池收費標準

一、收費標準:
(一)全票一百元,半票五十元。
(二)全票適用對象:非設籍本鎮之民眾。
(三)半票適用對象:
1.當年度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以外期間入場使用之本鎮鎮民。
2.本鎮以外之苗栗縣各國民中、小學學童。
(四)以下人員免予收費:
1.本鎮國小及國中學童自行前往者。
2.本鎮六十歲以上及六歲以下之鎮民。
3.本鎮當年度列冊低收入戶。
4.本鎮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民眾及其陪伴者一人。
5.當年度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間入場使用之本鎮鎮民。
如有上述免費入場資格者,每次進入本鎮游泳池時請出示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 卡或駕照正本擇一),並應於簽到冊簽名或蓋章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