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課:掌理自治行政、一般民政、調解行政、土地行政、兵役行政、公墓管理、禮俗宗教、古蹟、及協辦民防等事項。
社會課:掌理一般社政、社區發展、社會福利、社會活動、全民健保及教育文化等事項。
財政課:掌理財務、公產、公共造產、出納及協助稅捐稽徵等事項。
建設課:掌理都市計畫、道路工程、土木工程、公共建設、建築管理、下水道工程、排水工程、工業、商業、公用事業、公平交易、消費者保護、公園、路燈設置與管理等事項。
農業課:掌理農林漁牧、農畜產推廣、農業休閒觀光、農情調查、獸醫、生態保育、山坡地保育、水土保持、農業工程等事項。
行政室:掌理文書、庶務、法制、國家賠償、研考、便民服務及不屬各單位事項。
主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圖書館:掌理蒐集、整理、保存各項圖書資料及地方文獻供民眾閱覽等事項,推廣、輔導、宣傳、研習及辦理有關文化活動等事項。
托兒所:掌理兒童保育、衛生保健事項、其他行政管理事項。
清潔隊:掌理廢棄物清理、環境衛生之管理、車輛維護管理;資源回收;稽查、公害防治等業務。
公有零售市場:市場公共秩序之維持事項;市場環境衛生之維護事項;攤(舖)位承租人違反零售市場管理規則之告發及處理事項;攤(舖)位各項費用之催繳事項;其他有關市場、工商行政管理及上級交辦事項。